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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永平)2022-03-2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永平)


    本人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
为公司的薪酬激励、提名与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至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至第二次会议,共计六次董事会和四次股东大会。由于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换届,本人
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6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吴永平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吴永平    独立董事       3             1              0            2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董事会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的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        2021 年 4 月 23 日   会第十六次   额度的独立意见;
                                  会议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2        2021 年 7 月 2 日
                               会第十七次   效期的独立意见;
                               会议      2、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四届董事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      2021 年 8 月 25 日   会第十八次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
                               会议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4      2021 年 10 月 9 日   会第十九次
                                         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会议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对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新一届候选人当
    选为方直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
    汇报,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公司不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实地参观考察公司研发中心、
    营销中心、商务部、生产物流中心等。通过现场考察,切实加大过程把控和监督力度,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
    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发挥独立董事职能,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高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等事项进行监督
和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度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1 年度,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规范运行,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议案所述人员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
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议案所述
人员作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提请董事会审议。本人在提名
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及时沟通,持续研究与关注高级管理
人员选拔制度,认真审核与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


   六、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期间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由于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换届,本人
届满离任后不在担任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吴永平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