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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翔宇)2022-03-2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翔宇)


    本人作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
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
薪酬激励、提名与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
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至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至第二次会议,共计六次董事会和四次股东大会。由于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换届,本人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6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翔宇    独立董事       2             2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翔宇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董事会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的意见
                               第五届董事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1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会第一次会
                                            人员的独立意见。
                                   议

                               第五届董事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2        2021 年 12 月 7 日   会第二次会   金及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
                                   议       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对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人当选为方直科
       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
       阅有关资料,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关注公司
       的经营、治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公司不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实地参观考察公司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商务部、
生产物流中心等。通过现场考察,切实加大过程把控和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
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发挥独立董事职能,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报告期内
本人对董事、高管人员是否履行职责、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任职期间未有应当召开提名委员会
审议的事项。未来,本人将在提名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加
强沟通,持续研究与关注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认真审核与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 2021 年任职期间未有应当召开提
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未来,本人将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
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工作

    1、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期间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任职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翔宇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