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 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6,243,04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67,831,090股的39.47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4,732,9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67,831,090股的26.653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510,0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67,831,090股的12.8165%。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167,831,090股的0.0119%。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243,0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 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包含三项子议案, 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执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同意40,032,4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黄元忠先生已回避表决。该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0.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西新华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同意65,239,1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张文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0.0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同意48,724,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陈克让先生已回避表决。该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 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