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9 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6 号威盛科技大厦
160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方
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
郑毅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或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公
1
告编号:2019-003)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钟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时提名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钟亮先
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
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9-004)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
会拟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6
号威盛科技大厦 1601 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9 日
3
附件:
钟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学士,美国南缅因大学硕士。2009 年 5 月至 2009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综合研究所任研究助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银行部历任高级经理、业务总监、资深业务总监;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资深业务总监;2017 年 5 月至今在佳兆业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钟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条所规定的禁止担
任公司董事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