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5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监事
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
重大决策、财务状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等方面实施审查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本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1 月 4 日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28 日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5 日
4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16 日
5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13 日
6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21 日
7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9 日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4 日下午在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
头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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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
相关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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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18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1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
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本年度公司信息披
露及时、准确、完整;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
目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能够勤勉尽
责,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制度,使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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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针对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所制
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能够真实、完整记录内
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有效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公平获取公司信
息的权利。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漏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
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情况。
(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经审阅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
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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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循
序渐进,不断优化监督策略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准,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
低公司风险。同时,监事会还将加强自身建设,督促监事会成员进一步强化业务
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监
督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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