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2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
大厦 B 座 35 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
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刘超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的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了解,刘超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履职能力,未发现
有《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超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高海军 林卓彬 赖玉珍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