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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玑科技: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务情

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说明》、《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十一项议案。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三)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办公房产的议案》的议案。

(四)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两项议案。

(五)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六)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两项议案。

二、监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

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等情况进行了全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的工作能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完善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

等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

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规,不存在违

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

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

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后

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公司严格执

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相关法律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

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

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审计意见方面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和对公司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 2020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天玑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创新

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

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

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