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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米康: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勇)2022-03-2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勇,作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
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2021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及相关文件,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提出了专业、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
权的情形。
    (三)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周勇           12         12           0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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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周勇            4         4              0          0              否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就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
人发表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人事行政总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营销总
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技术总监的独立意见”。
    (二)就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
人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
授信暨有关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就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
人发表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就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
人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五)就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
人发表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依米康冷元拟签署<采购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六)就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
人发表了“关于转让 VALUEBIOTECH S.R.L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七)就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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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发表了“关于转让腾龙资产 100%股权及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八)就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
人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九)就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本人发表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参股公司川西数据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
2021 年期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
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人)。2021 年,本人参加了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无缺席或委
托情况;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内部控制、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计提、对外担保、董监高薪酬方案及薪酬绩
效考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对外投资及在投
资活动中派出的管理人员的提名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具体如下:
    (一)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认真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
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内外部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
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 2021 年度日常工作中,作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指导、监督内外审单位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担保、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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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等情况进行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和制度的完善和宣贯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强化了日常检查
和指导,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履职
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召集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
认真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对其 2020 年度工作绩效做出了评价
意见,审议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充分的考
察。
       (三)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履职
情况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2021 年 6 月 11 日,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
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参加/召集并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建议、对向参股公司派遣董
事进行充分的审核。
       (四)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运用自身丰富的投资咨询/管理以及企业管理
知识/经验,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及公司
产品、服务的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活动的研究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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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依米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咨询专业的独立董事,
充分发挥咨询、运营专业知识和丰富投资管理以及企业规范运作管理经验及证券
市场的资源,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各级监管部门新的监管要求的落实,关注传
媒、网络及其他平台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出积极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年度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
案,主动深入了解各项议案的相关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
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任职以来严格执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比如在定期报告
期间、公司开展投资活动、利润分配等,自觉遵守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并督促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确保相关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杜绝
内幕交易,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管理活动,主动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主动关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达成情况。通过现场调查以及
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日常沟通,及时地了解了公司的管理活动、生产经营、规范运
作、财务状况等情况,尤其通过对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及时沟通和指
导,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提出工作程序和风险控制的建议,有效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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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全面监督。通过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经营计
划进行充分的了解、确认,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进行全面比对,确保方案的制定流程和内容合规合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
平。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2021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四川证监局、四川上市协会、深交所以及
会计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及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提升本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
质,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周勇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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