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2-062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51%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 9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领卓建筑劳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持有标的公司 49%股权的参股股东上海冷元节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冷元”)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重庆领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商基本信息
名称 重庆领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500114MAAC0NJ18J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标准化厂房 A 栋 2 楼 772 号
法定代表人 李麟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
经营范围
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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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
土石方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
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
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李麟出资 5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
(二)交易对手方的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受让方总资产 910.15 万元,净资产-33.07 万元;
2022 年 1-8 月,营业收入 658.47 万元,净利润-36.53 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
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与交易对方不存
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基本信息
名称 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15MA1K3GUG9K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 200 号 2 幢 3 层
法定代表人 颜晓霜
注册资本 4,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9-21
营业期限 2016-9-21 至 2046-9-20
节能科技、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硬件、电子产品、
节能环保设备、节能制冷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销售、生产(限分支
机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
经营范围
工,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
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通信建设工程施工,
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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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40 51% 0 0
上海冷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960 49% 1,960 49%
重庆领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0 0 2,040 51%
合计 4,000 100% 4,000 100%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情况
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2CDAA1044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8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54.18 3,285.14
负债总额 1,476.95 1,958.77
净资产 1,077.23 1,326.37
应收款项总额 600.02 2,036.87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8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81.60 4,446.16
营业利润 -203.94 69.06
净利润 -249.14 12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10 -776.91
(四)其他说明
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
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情况,也不存
在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
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编号:XYZH/2022CDAA10441),以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 1,077.23 万元,交易双方同意标的公司 51%股权交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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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为 950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股权受让方:重庆领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
股权出让方: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乙方”、“出让
方”、“转让方”)
标的公司: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标
的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方案概述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51%的股权以 950 万元转让给甲方,甲方
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股权,并承担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义务,享受标的公司股东
权利。
乙方应保证本次股权交易可以取得其他参股股东书面同意且取得标的公司
其他参股股东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2、股权交易定价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共同委托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 2022 年 08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出
具了《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2CDAA10441,审计报告显示标的公
司账面净资产为 1,077.23 万元。双方对上述资产审计结果无异议。经甲、乙双
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交易价格确定为:乙方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51%的股
权以人民币 950 万元股权对价转让给甲方。
3、股权对价的支付
(1)交易定金: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向乙方支付 50 万元作为本
次股权交易定金。股权对价整体分三笔完成支付,分别为定金、首期款、交易
尾款。
(2)首期款: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 5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对价,
即 615 万元作为本次股权交易首期款。
(3)交易尾款:甲方须在股权变更完成(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新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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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之日为准)后,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完毕第二笔股权对价,即
合计 285 万元作为本次股权交易尾款。
4、股权交割日
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申请递交之日作为股权交割日。
5、过渡期损益
本协议生效后,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为本协议过渡期,过
渡期内标的公司因持续经营而新增的损益均由受让方及原有参股股东一并享有
及承担。
6、标的公司更名
标的公司历年与出让方相关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尚未全部履行
完毕,标的公司需要适时接受出让方相关控股子公司指令以“依米康冷元”名
义向业主单位履行工程质保义务。标的公司应当在股权交割日后 1 年内完成企
业名称变更,变更后不得在标的公司名称中再使用“依米康冷元”及类似商号/
字号/名称。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且获得乙方董事会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之
日(以最近日期为准)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6 年与上海冷元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是基于发挥各方优势,
有效整合技术、市场、品牌、资金等资源协同,开展磁悬浮冷站系统智能技术
和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的目的。但标的公司成立后,其实际经营未达预期
目标,且其后续业务的发展也需要资金、人力及资源的进一步投入,公司综合
评估后,认为其业务不适合作为公司重点发展及深耕的方向,继续持有标的公
司股权,无法满足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增厚经营业绩的作用。鉴于上述原因,
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51%股权全部予以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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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受让方的经营情况
及财务成果,及时督促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转让股权所得
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需进行股权转让有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有关手续,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受让方、公司、标的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三)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四)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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