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2014-03-28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6号核准,新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900.00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1.90元,募集资金总额416,1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3,885,500.00元,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4,896,123.91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318,376.09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中勤验字【2011】
第0805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07.74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25,620.54万元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关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201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中
的 45,240,000.00 元人民币投资建设以公司总部(郑州市)为核心,涵盖东北、
华北、西北、华中、华南五大区的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
江西、浙江、江苏、广东、福建、海南等 12 个省份的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项
目建设周期为 2 年。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民用智能仪器仪表领域实现本地化的
营销、配送、服务和集中化的商务、服务管理体系,为公司市场开拓奠定坚实的
基础。详见 2012 年 1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新天科技: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的公告。

    2012 年 04 月 17 日,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
华中地区的江西、浙江、江苏和华南地区中的福建四个省份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取消以上四个省份的投资,拟用以上四个省份的投资额 16,910,000 元在北京设
立公司分支机构,投资建设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变更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投资区域为北京、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广东、
海南,投资额度保持不变,仍为 45,240,000 元人民币。详见 2012 年 4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新天科技:关于部分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三、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及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14,209,108.30 元,投资进度为 31.41%。主要支出为北京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的
房屋购置、装修,其余 8 个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尚未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具
体实施情况如下:

  省份            项目      预算金额(元)    实际支出金额(元) 支出比例(%)

  北京     北京办事处         16,910,000.00       14,209,108.30         84.03%

 黑龙江    哈尔滨办事处        3,670,000.00                  0               0

  河北     石家庄办事处        4,270,000.00                  0               0

  山西     太原办事处          2,020,000.00                  0               0

 内蒙古    呼和浩特办事处      2,770,000.00                  0               0

  陕西     西安办事处          3,520,000.00                  0               0

  新疆     乌鲁木齐办事处      2,470,000.00                  0               0

  广东     广州办事处          7,140,000.00                  0               0

  海南     海口办事处          2,470,000.00                  0               0

           合计               45,240,000.00       14,209,108.30         31.41%


    四、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最初计划,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北京、黑龙江、河北、山西、
内蒙古、陕西、新疆、广东、海南等 9 个区域营销及用户服务中心,建设期两年,
建设方式采取 9 个办事处同时建设的方式进行。后期,公司考虑办事处的建设既
要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结合,也要合理规避购置房产价格波动带来的投资风险,
在能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为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效性,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取了适度放缓的策略,采取“成熟一
处,建设一处”的方式进行投资,以避免资源浪费,致使“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未按原计划执行。
    公司前期办事处主要采取房屋租赁、办事处销售人员薪酬采用自有资金支付
的方式保证了公司销售业务的顺利拓展,近几年公司销售业绩保持了稳定的增
长。根据智能仪表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为有效推进营
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进行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 2014 年 1 月 18 日延长
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未来两年,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全面实施,将为
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市场服务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
展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更加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没有发生改
变,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六、本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是基于
公司产品未来市场和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没有改变募集
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延期实施“营销服务体
系建设项目”可为公司未来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市场服务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
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4、持续督导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认为:

   (1)新天科技“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2)新天科技“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
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