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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2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3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08 月 08 日以电子
邮件及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4 年 08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
司 203 会议室现场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迟国敬先生因
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陈铁军先生代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3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 年修
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3 年 7 月修订)》等规定编制了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半
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将同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
资金,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取得了独立董事、持续督导
机构的认可,募集资金的使用均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无锡作为国家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核心,新天科技作为中国
物联网智能表及系统行业的先行者之一,在无锡设立子公司可利用无锡市的区
位、技术、政策、人才等优势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