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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向河南新晋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5-01-15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2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河南新晋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为了提高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委托银行向河南新晋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晋美置业”)
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新晋美置业的资金周转,本次委托贷款
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概况

    1、贷款金额及期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新晋美置业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可以在借款期限内分期归还或提前归还,
借款年利率为 22%,利息每月结算一次,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贷款抵押物:新晋美置业以其位于郑开大道以南、三大街以西的悦都十
五号楼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 8,522.55 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 335.2 平方米,房
地产权证号为汴房地产权证第 236429 号)作为抵押物。根据河南正达房地产评
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豫郑正达评字[2015]010099G 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
告》,确定抵押物在估价时点 2015 年 1 月 8 日评估价值为 3,630.61 万元。

    3、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晋美置业法定代表人贾文辉及新晋美置业
股东河南房地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晋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4、资金用途:用于新晋美置业的资金周转。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新晋美置业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开封市金明东街 39 号

    4、法定代表人:贾文辉

    5、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10 年 07 月 14 日

    7、营业期限:2010 年 07 月 14 日至 2030 年 07 月 12 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销售。

    9、股东出资情况:河南房地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530 万元,持股
比例 51%;新晋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47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

    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河南房地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梅井磊。

    11、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晋美置业总
资产为 91,267.46 万元,净资产为 30,776.31 万元,负债为 60,491.15 万元;2014
年 1-12 月新晋美置业营业收入为 41,085.99 万元,净利润为 2,008.91 万元。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贾文辉

    贾文辉,男,1974 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河南大学社会学,获得
河南大学社会学硕士学位。

    2010 年至今,担任新晋美置业董事长;并兼任河南安徽商会商务副会长、
河南省豫商经济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民营企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开封
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河南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2、河南房地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民生路西 1 幢 B 单元 12 层 0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营

    注册资本:捌仟零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 年 0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02 月 15 日至 2019 年 0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景观工
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程
施工(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制
品、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液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批
发零售。

    3、新晋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 918 号北区第 9 幢 2#单元 1607 号

    法定代表人:梅井磊

    注册资本:玖仟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3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3 月 11 日至 2033 年 03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酒店
管理;新能源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室内外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工矿设备的安装、
维修及技术服务。

    四、本次委托贷款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的顺利归还,本次委托贷款有足额的在建工程作
抵押,同时新晋美置业法定代表人贾文辉及新晋美置业股东河南房地美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新晋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公
司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顺利归还,待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将对委托贷款合同及其
附属合同进行公证,在债务人及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适当时,公司将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及时有效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次委托贷款已获得足额抵押担保,贷款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等财务资助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 9 月,公司通过银行
向河南福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500 万元,新天科技本次委托贷款加前
期委托贷款累计金额占新天科技 2013 年末净资产的 9.06%。截至本公告日,除
上述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等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公
司进行委托贷款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
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六、公司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贷款有足额的在建工程作抵押,同时河南新晋美
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文辉及股东河南房地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晋
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公司为了保证上述借款
能顺利归还,待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将对委托贷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进行公证,
在债务人及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适当时,公司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及时有效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次委托贷款风险较小,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
升具有积极作用。同意公司委托银行向河南新晋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整体效益的
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新晋美置业提供 3,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九、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

    1、新天科技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新天科技本次委托贷款加
前期委托贷款累计金额占新天科技 2013 年末净资产的 9.06%。运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贷款,不会对新天科技造成资金压力,亦不会影响新天科技主营业务
的正常运行,本次委托贷款可提高新天科技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新天科技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海通证券同意新天科技本次向新晋美置业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委
托贷款。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