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03-28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为重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
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 201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4 年 03 月 26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
 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04 月 25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08 月 20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
制、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
列席、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及高管履职情
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经
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能
够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无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其他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
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


    (八)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5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主要工作计划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方式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
为发生。

    4、进一步加强学习最新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新知识,巩固自身专业能力,
提高履职水平。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