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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5-05-13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
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相关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
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
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组织和考核期间

    1、考核组织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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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
靠性负责。

    (3)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本办法,指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考核或复核工作。

    2、考核期间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前一会计年度。考核实施频率
为股权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五、绩效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当年度可解锁额度根据公司、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批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相比 2014 年,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日 12 个月后至 24 个月内解锁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批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相比 2014 年,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三批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相比 2014 年,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日 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且不得为负,在满足此前提之下,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业绩考核解锁条件,则当
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递延到下一年(业绩负增长时不递延,直接由公司回购注销),
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解锁条件时一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则上一年的可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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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解锁条件时一并解锁。若最后一年业绩考核指标不达标,则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可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2、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个人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解锁当期限制
性股票,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S)         S≥90        9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解锁比例            100%           100%            10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可以解除限售。否则将取消激励对象本考核年度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资格,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
5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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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束后,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十、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