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5-06-04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构建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热力、智慧
农业、智慧城市等物联网应用平台,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在以基于物联网、大数据、
云平台、物联网机器卡等移动信息化应用项目上开展全面合作,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一、合作方概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是当地规模最大的电信运营商,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移动语音、数据和多媒体业务,依托成熟的通信网络和语
音、数据业务,为政府、企业、行业等客户提供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
惠发展、全方位、战略性的合作,共同构建智能物联网水表、智能物联网电表、
智能物联网燃气表、智能物联网热量表以及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热力、智
慧农业、智慧水利、智慧校园、智慧城市的物联网应用平台,打造智能仪表物联
网、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的应用。
2、本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在以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机器卡等技术的智能仪表及系统的应用为
目标的移动电信通讯、信息网络建设等移动信息化应用项目开展全面合作,建立
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引导行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3、双方确认并保证,在本协议书签署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
方合作,优先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业务服务;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同行业中最
优惠的资费价格和最优质的服务,如果行业中有低于甲乙双方已协商的资费价格,
乙方应主动调整至最低价,并在合作期内全面配合甲方解决应用中的技术难题。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乙方为通信业务服务的主要合作伙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
提供的各项业务和服务,并负责协调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与乙方的合作事宜。
2)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保密承诺的情况下,甲方在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
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以保证业务的开展和使用的顺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调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与甲方的合作事宜。
2)乙方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提供各种规格机器卡卡品以及数据端口,并保
障甲方卡品以及端口正常使用。
3)乙方在信息化与通信方面新产品、新技术应用方面优先在甲方推出、应
用。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双方负责人签字并且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年内有效。除非任何
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本协议将
自动延长 3 年。
五、合作的意义及影响
新天科技作为专业从事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热力、智慧农业、智慧校
园等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产品及系统应用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国移动作
为用户规模最大的电讯运营商,具有强大的技术、网络、平台、资费、服务等优
势,双方强强联合后:一方面有利于新天科技在互联网+领域推出更具有市场竞
争力的产品,稳固公司行业地位;另一方面新天科技可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等实
现增值服务,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可助推智慧水务、智慧燃气、
智慧热力、智慧城市等行业大发展。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