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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24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06 月 19 日以电话
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的通知》。2015 年 06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及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原有总股本 272,4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人民币;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72,4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根据《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
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及上述
权益分派事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2 元/股调整为 7 元/股。授予数
量由为 211 万股调整为 358.7 万股。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董事李健本人为激励
对象,且激励对象中李健、白江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
的近亲属,公司董事长费战波、董事费占军、董事李健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
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同意向林安秀、李健、杨冬玲等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8.7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董事李健本人为激励
对象,且激励对象中李健、白江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
的近亲属,公司董事长费战波、董事费占军、董事李健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