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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7-04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冬玲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健先生、副总经理林
安秀先生、财务总监徐文亮先生、监事宋红亮先生、监事刘畅先生的通知,上述
人员于 2015 年 7 月 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冬玲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健先生、副总
经理林安秀先生、财务总监徐文亮先生、监事宋红亮先生、监事刘畅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当前股价走势的合理
判断,本次增持,进一步彰显公司管理层的决心和信心。

       3、增持方式: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占
                         增持数量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日期                                  总股本的
                           (股)                       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杨冬玲      董事会秘书     50,000   2015 年 7 月 3 日     50,000       100,000       0.02%

李    健    董事、副总     35,300   2015 年 7 月 3 日   1,989,000    2,024,300       0.44%

林安秀         副总        40,000   2015 年 7 月 3 日   2,077,291    2,117,291       0.46%

徐文亮       财务总监      35,000   2015 年 7 月 3 日     35,000       35,00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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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持数量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日期                                 总股本的
                       (股)                         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宋红亮      监事         35,000   2015 年 7 月 3 日   1,243,156   1,278,156       0.28%

刘   畅     监事         35,000   2015 年 7 月 3 日     35,000      35,000        0.01%

     注: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冬玲女士通过股权激励获授 1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李健通过股权激励获授 136,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副总经理林安秀通过股权激励

获授 34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正在办理中。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
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