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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6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8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08 月 13 日以电子
邮件及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15 年 0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王钧先生因出差在
外不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李健先生代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均亲自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3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规
定编制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
资金,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并取得了独立董事、持续督导
机构的认可,募集资金的使用均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