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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2-27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负责的精神,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重点,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资本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以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
面检查和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03 月 26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04 月 23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对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05 月 11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06 月 19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08 月 24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06 日在公司 203 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亮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职责,并积极列席、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重大投资、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决议和授权运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经理层
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合理,
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5 年度,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其他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
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


    (八)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
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
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经营风
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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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