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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6-06-16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5,00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466,748,600股的0.31%。

    2、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 年 05 月 11 日,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人民币;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
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211 万股调整为 358.7 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每股 12 元调整为每
股 7 元。同时,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358.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授予价格为 7 元/股。

    4、2015 年 7 月 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
他事项”中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因辞
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计划要求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因股权激励
对象李本聪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17,000股。

    另外,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
容”中的“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锁条件”之“(二)解锁条件”之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条件,公司需
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1,428,000股。

    综上,本次公司共计回购注销 1,445,000 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
则”,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
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在授予日后,新天科技发生派发现
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
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466,74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的
“五、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之“(三)
锁定期,公司在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
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无
息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
处理。”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取得的 2015 年度现金分红公司并没有实际发放给激励对
象,而是由公司代为保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
司收回。

     因此,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予调整,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即 7 元/股,同时,由公司代为保管的基于上述已不符合解锁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 2015 年度现金分红亦不再派发,由公司收回。

     2、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李本聪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000 股及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解锁条
件的 1,428,000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1,44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 元
/股。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实施上述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    208,668,728      44.71%    - 1,445,000.00     207,223,728     44.5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流通股)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587,000       0.77%     - 1,445,000.00         2,142,000      0.47%

04 高管锁定股        205,081,728      43.94%                          205,081,728     44.07%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8,079,872      55.29%                          258,079,872     55.46%

三、总股本           466,748,600      100.00%                         465,303,600     100.00%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