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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7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08 月 13 日以电子邮
件及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6 年 0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3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规
定编制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
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光伏新能源基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光伏新能源基金有利于抓住国家政策大
力扶持的契机,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另外,通过跟专
业机构进行合作,能够更好的结合专业机构的投资优势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有效的规避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6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交易因与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持有深圳一创
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总经理费占军、董事会秘书杨
冬玲担任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费占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费战波先生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