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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投资设立光伏新能源基金的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光伏新能源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概况


    1、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为响应国家

政策号召,顺应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充分借助专业的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

资源,加强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和发展能力,实现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良性互

动,公司拟认缴人民币 1,000 万元与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

创投资”)、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新天”)共同投资

设立深圳市一新光伏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准

为准,以下简称“光伏新能源基金”),光伏新能源基金投资领域为新能源相关产

业。
    2、本次交易因与一创新天共同投资,公司持有一创新天 49%的股权,且公

司董事、总经理费占军、董事会秘书杨冬玲担任一创新天的董事职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387583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刘红霞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

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

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

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公司经批准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将

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一创投资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券商直投,系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一创

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深圳一创新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118513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吴英奎

    注册资本:151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企业;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一创投资持有 51%股权,新天科技持有 49%股权。

    公司持有一创新天 49%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总经理费占军、董事会秘书杨

冬玲担任一创新天的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光伏新能源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深圳市一新光伏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2、基金规模:2001 万元人民币。一创新天作为光伏新能源基金的普通合伙

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人民币 1 万元,占基金 0.05%的份额;新天科技及一创

投资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各认缴人民币 1000 万元,各占基金 49.975%的份额。

    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出资进度:基金采用分期出资制,合伙人出资资金视投资项目资金需要

逐步到位,每期出资由各合伙人依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缴

付。

    6、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如届时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要,

可向合伙人大会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延长一年。

    7、投资方向及范围:新能源相关产业,对标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8、合伙事务的执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一创新天作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基金的合伙事务。

    9、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应

组建由投资专业人士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机会进行专业的决策,并向

普通合伙人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合伙企业投资决策职

权,普通合伙人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具体权利。投资决策委员均由普

通合伙人委派,其中委派人员中新天科技推荐 2 名,投委会采取一人一票制,达

到投委会成员 4 人以上(含 4 人)同意方能形成同意投资的决议,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

    10、管理费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0 元/年。

    11、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其分红或退出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1)向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分配所得达到实

缴出资额*合伙人对其向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自出资日起至投资届满日期间的累

计天数*8%/365 日;若可分配资金无法达到上述数额,则以可分配的资金为限对

其作分配;

       (2)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按上述方式进行分配后,可分配资金如仍有余额,

余额部分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绩效收益按如下规则分配:

       ①有限合伙人一创投资、新天科技及普通合伙人一创新天按其实缴出资比例

分配其应得收益。

       ②对于有限合伙人一创投资、新天科技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应得部分的 20%分

配给普通合伙人一创新天。

       ③有限合伙人一创投资、新天科技分配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应得部分的 80%。

    12、会计核算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反映合伙企

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并定期向

基金出资人提供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

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每年召开一

次合伙企业年度会议,对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参与光伏新能源基金的设立是顺应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充分借助专

业机构的资源,提高对投资标的相关运作的专业性,促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

局。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光伏新能源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

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基金将通过建立有效的风控机制,

努力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基金预期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光伏新能源基金,有利于抓住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契机,向具

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同时,通过跟专业机构进行合作,能

够更好的结合其专业投资优势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的规避投资过程中可

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一创投资、一创新天共同投资光伏新能源基金,可充分借助专业
机构的资源,促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投资参与设立光伏新能源基金。


    六、备查文件


    1、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一新光伏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