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1-0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费战波、费占军、王
钧、李健、杨仁贵、刘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国敬、张英
瑶、杜海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以及候选
人的提名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我们同意对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上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迟国敬                  李曙衢                  陈铁军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