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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英瑶)2017-03-3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英瑶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英瑶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在2016年的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
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
化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积极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
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英瑶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英瑶   独立董事         0         0          0            0          否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本人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专业知
                                           识、技能、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
             公司第三届   关于公司聘任高   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
2016 年 11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
             董事会第一   级管理人员事项
月 25 日                                   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我们认为被聘人员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
                                           能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 2016 年度董、监、
高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公司 2017 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计划
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调查,与公司董事、高管及部分经理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交流,获悉了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现状,对公司后期重
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了支撑,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对公司有关
事项进行充分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注
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的心声,针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
通。

    3、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不断加强学习,提
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报告完毕,谢谢!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英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