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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7-03-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以及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新天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新天科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1.90元,
募集资金总额416,1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3,885,500.00元,扣除律师
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896,123.91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7,318,37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23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勤验字[2011]第0805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现正在稳步推进当中,需要分期对项目进行投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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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
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
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
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
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理财产品购
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本次运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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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科技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新天科技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同意新天科技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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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涛              王   欢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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