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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6-25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27日;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8名;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6,4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9%。
本次实际可流通股票数量为1,790,99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5%。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
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5 年 05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拟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1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 12 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原有
总股本 272,4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人民
币;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72,4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
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211 万股调整为 358.7 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每股 12 元调整为每
股 7 元。同时,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358.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授予价格为 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4、2015 年 7 月 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1 名已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000 股及未达到解锁条件的第一期
40%限制性股票即 1,428,000 股共计 1,44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6、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1,600 股及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1,030,200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1,800 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7、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原有
总股本 534,389,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人民
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175,657,958 股。上述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由 1,030,200
股变为 2,266,440 股。
      8、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
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合计
2,266,440 股。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锁定期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除限售条件。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其他情形。
 序号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情形。

                                                      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相比 2014 年,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利润为15,121.73万元,相比
  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14年度增长60.91%。公司达
         60%。                                        到了业绩指标考核条件,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业绩考
         核期,以自然年为考核期间,设置考核指         2017年度,88名激励对象绩效
  4      标。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则       考核均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
         公司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若       件。
         考核不合格的,则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
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88 名;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6,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本
次实际可流通股票数量为1,790,99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5%。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现持有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股)
      李 健      董事                  89,760              89,760                    0
                                现持有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股)
    林安秀           副总经理                 224,400               224,400                     56,100
    常明松           副总经理                  89,760                89,760                     22,440
    刘胜利           副总经理                  50,490                50,490                     12,623
    杨冬玲        董事会秘书                  112,200               112,200                          0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1,699,830                1,699,830                1,699,830
      人员(共计 83 人)
              合计                       2,266,440                2,266,440                1,790,993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进行锁定。公
司董事李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543,220 股,目前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1,135,805 股,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公司副总经理林安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899,517 股,目前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1,168,779 股,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6,100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冬玲持有公司股份合
计 332,200 股,目前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83,050 股,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452,385,676       38.48        -1,790,993      450,594,683      38.33
 通股
 高管锁定股                      450,119,236       38.29           475,447      450,594,683      38.3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66,440         0.19        -2,266,44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3,272,282       61.52         1,790,993      725,063,275      61.67
 三、总股本                     1,175,657,958           100              0    1,175,657,958        100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