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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调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8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8个月。
    经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额度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有效期为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具
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委托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
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
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
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理财产品购买
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科技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新天科技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同意新天科技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