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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确认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 元/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
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及确
认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06 日及 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3,933,194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33% ,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为
11,021,946.7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01 月 11 日颁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
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
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
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2019 年 0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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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确定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若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未被授出的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除上述事项发生变动外,公司关于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
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新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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