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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0-04-1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作
如下修订: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或
             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者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
             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
第二十三条
             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上 午 午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现 场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当 日 下 午
             场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当 日 下 午 3:00。
             3:00。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第三十四条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关于修订<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