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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独立董事陈铁军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铁军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
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
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铁军   独立董事        5            5          0           0             否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本人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
                      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0年度
                                           1、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2、2020年度,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意见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关于公司2020年度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立意见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实际经
2021 年 03   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     营情况相符,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
月 29 日     第六次   利润分配方案的独     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会议     立意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并
                                           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
                      关于公司2020年度     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全完整。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关于公司聘任2021
                                           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立意见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
                                           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关于公司2021年度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及高
                      董事、高管薪酬的
                                         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
                      独立意见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
                                         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
                                         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保本
                      立意见
                                         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非保本
                                         型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品的独立意见
                                         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5.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适
                                         度调整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额度,有利于公
                      关于调整公司证券
                                         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等金融产品投资额
                                         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度的独立意见
                                         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第四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2021 年 04   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月 23 日     第七次   变更的独立意见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议                        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规划
             第四届
                      司部分股权并放弃   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2021 年 05   董事会
                      其他股权优先购买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月 24 日     第八次
                      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本
             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公司本次受让新天智慧16%股权并放弃新天智
                                         慧12%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司部分股权并放弃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其他股权优先购买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在公司
                      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宋继东先生已依
                      的独立意见
                                         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半   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
                      告的独立意见       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届
                      关于公司2021年半
2021 年 08   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月 18 日     第九次                      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为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会议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保的情况。
                      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的独立意见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也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持
续的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研发和技术创新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情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企业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有效提高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规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
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各项信息
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
训,学习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知识,全面了解上市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自身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自己的业务
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更好发展。

七、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 铁 军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