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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2-03-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1.9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16,1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3,885,500.00 元,
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896,123.91 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87,318,376.09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87,318,376.09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出具中勤验字【2011】第 08057 号验资报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把握智能计量表发展的机遇及利用无锡市的区位、政策、人才等优势,经
公司 201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
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天”),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效率,经公
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合计 9,499.50 万元对子公司江苏新天进行了出资,用
于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物联网智能表项目”或“项
目”)的建设。


      三、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物联网智能表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资金总额 计划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 原计划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资金总额(万                   投资进度
                             (万元)       (万元)                    金总额(万元)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时间
                                                           元)
物联 网智能计 量仪表及
                            15,000.00        13,407.46     9,499.50       9,499.50      89.38%         1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系统产业化项目

        合计                15,000.00        13,407.46     9,499.50       9,499.50      89.38%         100%                  -




      四、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
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将物联网智能表项目的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由于项目需投资建设新厂房,建设前期准备阶段需要立项备案、环评申报、
规划设计招标、工程图纸设计、设计论证、许可证申请等程序,工程建设前准备
阶段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较多,行政审批周期较长,导致厂房实际开始建设时间晚
于计划开始时间。另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遭受疫情,造成项目停工了一段时
间,也给项目的正常建设带来了一定影响,致使该项目未按原计划建设完成。根
据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疫情的影响,经谨慎研究和讨论,公司决定对该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五、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
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
公司郑州总部已建设国内智慧能源行业内规模较大的数字化工厂,公司前期将充
分利用郑州总部现有的智能化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制造能力,以满足市场
需求,本次对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新天科技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调
整,是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事项未
改变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
将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
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物联
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
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
成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
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新天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
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物联
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涛              李文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