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 252 号公司二号楼三 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6 人,代表 公 司 有表 决 权的 股 份总 数为 481,466,075 股, 占公 司 有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41.2701%。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80,779,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113%;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86,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8%; 1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8 人,代表股份 3,688,4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 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 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胜利先生、宋继东先生、常明松先生、刘胜利 先生、张磊先生、白江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51,9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5.4564%%。 王胜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宋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4%。 宋继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1.03 选举常明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4%。 常明松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4%。 刘胜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4%。 张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白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4%。 白江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跃平先生、陈铁军先生、杨玲霞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吴跃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3%。 吴跃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3%。 陈铁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玲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3%。 杨玲霞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师文佼先生、丁长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师文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2,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74%。 师文佼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丁长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929,6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1,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563%。 丁长京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887,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9,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147%;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82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887,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9,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147%;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82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887,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9,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147%;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82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887,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409,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0%;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9,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147%; 反对 409,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007%;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846%。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858,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9%; 反对 607,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393%; 反对 607,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58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887,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98%;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9,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147%; 反对 578,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826%;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858,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9%; 反对 607,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393%; 反对 607,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58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