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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
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因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继续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
超过人民币7亿元,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
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10亿元,其中,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购买非
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
品(如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收益凭
证、雪球结构产品等)。

       其中,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能够提供保本承诺;购买的非
保本理财产品中高风险等级以上的产品应不超过非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 40%。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虽然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仍可能
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
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事中持续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
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
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
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保本型
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公司将建立
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并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
过人民币7亿元,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中高风险等
级以上的产品应不超过非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40%),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在一定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
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购买保
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中高风险等级以上的产品应不超过非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40%)。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购
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中高风险等级以上的产品应不
超过非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40%)。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