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 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吴跃平 陈铁军 杨玲霞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