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独立董事杨玲霞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玲霞女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
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2022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2年度以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2022 年 3 月 29 日第四届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意见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同意
                           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第四届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同意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10 月 25 日第四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1 日第四届   关于子公司收购成都同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
                                                                                       同意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13 日第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12 月 29 日第五    关于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事
                                                                                       同意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高管换届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
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
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
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强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
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
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职责,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行使表决权,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 玲 霞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