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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巴安水务: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涛)2019-04-19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
     均亲自出席,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
     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
     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按照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
     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2018 年 1 月 18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曹县上德环保科技
1                                                                               同意
      日              会议                 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签订《昆明市宜良县一厂三
                                         网 PPP 项目投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宜良巴安水务有
    2018 年 3 月 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2                                        限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
                                         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意见
                                         4、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3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日              一次会议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3、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8 年 6 月 1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同意
    日              三次会议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
    2018 年 7 月 3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同意
    日              四次会议             2、关于注销部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8 年 8 月 29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和独立意见
6                                                                              同意
      日              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2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7                                          2、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同意
      日              六次会议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独立
                                           意见
      2018 年 10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8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9 日           七次会议
                                           1、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收购江西省
      2018 年 11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9                                          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0%股权     同意
      28 日           八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公司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10                                                                             同意
      日              九次会议             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自本人任职至报告期末,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出席了历次审计委员会
     的会议,与注册会计师、公司治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年报审计前进行工作计划
     安排,年报审计后就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分析,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
     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各
     期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咨询公司的经营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考核,公司薪酬的确定
     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兼顾了对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的评价

         同时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管提名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
     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能胜任各自的工作岗位,并且
     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很好的判断与决策。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8 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
联交易以及股权并购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
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18 年公司各项报告和
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它事项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刘涛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