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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巴安水务:关于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补充公告2021-01-11  

                         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巴
安水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以下简称“《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65 号)。并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上公司对外披露《关于对<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对《关注函》部分问题的内容进行
补充回复,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2.请说明各期支付款项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并结合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及
意愿说明前期是否已对相关款项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你公司在交易对方迟迟未
履约的情况下未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答复:
    (1) 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支付集安天源股权支付
5,000.00 万元。
    其中:公司于 2017 年底列示其他应收款-陆军表 2,500.00 万元,2018 年底
列示其他应收款-陆军表 4,030.00 万元,2019 年底列示其他非流动资产-股权预付
款 5,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底及 2018 年底根据巴安水务制定的会计政策对其他应收款-
陆军表分别按照 1%及 5%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公司将前期诚意金及支付的股
权转让款作为股权预付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2019 年将支付的所有股权
转让诚意金和股权转让款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对公司账面往来进行梳理。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账面其他应收款- 陆军表余额为 4,030.00 万元,其中,2,500.00 万元为股权收
购意向金,后转为股权转让款,1,530.00 万元为股权转让款。针对以上往来,公
司已计提坏账准备 140.30 万元。经与陆军表沟通,对方同意将前期支付的股权
转让诚意金转为股权转让款。转换后公司与陆军表之间的往来全部为预付的股
权转让款。故公司于准则转换日将该笔往来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股权款核
算。
    公司对支付给陆军表的款项按照企业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基于在过程中,
公司一直与陆军表保持联系,询问是否能够完成交易,何时能够完成工商变更。
陆军表均表示会完成本次交易的。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也对陆军表进行了函证,
陆军表也是回函确认款项金额和性质的。
   (2)本着友好协商的初衷,公司在支付相关款项后,也多次通过书面通知、
电话、面谈等形式与交易对方沟通,并要求其尽快与公司办理股权交割和工商变
更手续。交易对方承诺在解决其内部分歧后,将积极配合集安天源的股份交割及
工商变更手续。

    3.请核实并说明金明明代陆军表持有股份的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工商
变更手续的具体原因,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董监
高人员与陆军表、金明明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资金往来。
    补充答复:
    (1)经过公司与当事人核实及问询,集安天源于 2010 年 8 月 19 日成立,
金明明与陆军表于 2010 年 5 月 15 日基于双方互信并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500
万元《委托持股协议》,由金明明代陆军表持有集安天源的股份,具体原因当事
人不愿意表述。
    (2)2017 年末陆军表在未告知金明明的前提下对集安天源进行增资到
5500 万元。由于金明明顾虑到本次增资从 500 万元到 5500 万元,对其代持的状
态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故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0 年 11 月,经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陆军表和金明明分别进行了访谈,
并于访谈后,经过公司法务对 2 份访谈记录的查阅,确认设立时 500 万元及后
续 5000 万元增资均为陆军表实际出资,金明明均代陆军表持有集安天源百分之
百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为陆军表所有。公司已与陆军表和金明明签订了股权协
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因此,资产权属上没有法律风险。
    (3)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第三届董事
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以及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与陆军
表、金明明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业务、资金往来。

    4.公告显示,集安天源 2019 年、2020 年前三季度净资产为 5,258.22 万元、
5,287.44 万元,净利润为-390.92 万元、29.21 万元。请补充说明集安天源最近
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本次转让股权的作价依据,如以资产评
估结果为依据的,请说明采用的评估方法、过程、主要参数及合理性。
    补充答复:

    (1)集安天源一期项目三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年度

货币资金             416.64           4.98       114.20            22.45
流动资产           1,536.16       1,751.24     1,829.43         2,098.79
  总资产           5,538.27       5,491.66     5,272.89         5,305.27
流动负债            -178.09        -157.48        14.66            17.83
负债总额            -178.09        -157.48        14.66            17.83
所有者权益         5,716.35       5,649.14     5,258.22         5,287.44
营业收入             455.88         520.49       213.10           445.06
利润总额             -46.18         -67.21      -390.92            29.21
  净利润             -46.18         -67.21      -390.92            29.21
     集安天源财务人员根据实收水费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原
则为收付实现制。本次审计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因此,出现了营业收
入低于实际应收。
     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可以确认的是相关收入是按照实际收到的
款项确认的。
     由于 2018 年水质提标到一级 A,政府未调整水价。现政府已初步与集安
天源谈好二期运营后一期水价将进行调价。
     集安天源二期托管运营项目也在洽谈中。
  (2)集安天源经营情况
    1)2017 年年度污水处理总量为 696.27 万吨,出水水质达标率 100%,年度
应收运营费 511 万元,实收 511 万元,经营成本约 263.3 万元,按政策政府补贴
48.94 万元;
    2)2018 年度污水处理总量为 702.14 万吨,5 月 28 日完成一级 A 提标改造
环保验收,出水水质达标率 100%均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年度应收运营费 511
万元,实收 604 万元,经营成本约 323 万元,按政策政府补贴约 15 万元;

    3)2019 年度污水处理总量为 762.11 万吨,出水水质达标率 100%;年度应
收运营费 533.477 万元,实收 241.1 万元;未收到的部分运营费已在 2020 年收入
中实现,按政策政府补贴约 28 万元;
    4)2020 年度生产情况:年度污水处理量总为 757.85 万吨,出水水质达标率
100%;收费情况约 530.495 万元。已收到 208.91 万元污水处理费费,剩余部分
2021 年 1 季度支付。

    5)未来预期

    ①水价增量:由于 2018 年水质提标到一级 A,政府未调整水价。现政府已
初步与集安天源谈好二期运营后一期水价将进行调价,年收益增幅约为 150-180
万左右。

    ②管理效应:巴安水务收购后对项目运营精细化管理进行如下改善降低成
本:

     实现部分高能耗设备的更换节约电耗;

     优化运营操作规程,精细化管理药剂投加,节约药耗;

     设备操作手册完善及设备保养的计划管理,节约设备维修成本及提高使
用设备寿命。

   (3)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以实收资本为依据,在《收购意向书》签订前,
集安天源已向公司表示确定增加注册资本从 500 万元至 5500 万元。《收购意向
书》签订后陆军表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和 12 月分 2 次完成了对集安天源的增资
工作,集安天源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增资至 5500 万元。
     再由评估公司出具的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吉圣评报字
【2018】第 041 号报告,评估值 5092.86 万元;又考虑到合同未来权益部分,因
 此作价暂定为 5500 万元。目前,此资产还在再次评估中,这次评估将用二种评
 估方式进行,评估后对股权作价进行调整。
     ① 吉圣评报字【2018】第 041 号报告的评估主要假设、过程及关键参数:
      资产评估主要假设:
      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集安天源进行整体评估。
      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存量账面价
 值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资产评估主要过程:
     通过对公司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
 程序,得出集安天源评估基准日所有者权益的评估值。
      资产评估关键参数:
      资产账面价值 5751.65 万元,评估值 5128.15 万元,主要系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评估减值 623.50 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 35.29 万元,评估值 35.29 万元,增减值零;
      股东权益账面价值,5716.36 万元,评估值 5092.86 万元,评估减值
 623.50 万元;
     ② 由于集安天源的资产系污水处理厂,主营业务是通过处理城市污水,向
 政府定期收取污水处理费。因此,在年处理水量差距不大的情况下,每年的经
 营数据变动不会有很大差异。

     5.你公司于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兑付“17 巴安债”的进展公
 告》显示,截至目前仍存在 35,000 万元“17 巴安债”尚未兑付,请说明未偿还
 完毕相关债务的情况下持续进行对外投资的合理性,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
 源。
     补充答复:
    1、 本次交易实际发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公司前期已支付 5000 万的股份
       转让款,公司考虑支付的基础为以下几点,1、集安天源作为污水处理厂
     有持续现金流,2、污水处理费在近期有调价的预期,3、将会带来东北
     市场污水委托运营项目参与投标的机会,因此,不是对陆军表本人的财
     务支持,而是本项目继续推进是有合理性的情况下。近期,本公司与交
     易对方办理本项目交割完后,将派团队对集安天源进行经营管理交接。

  2、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作价 5500 万,集安天源还在再次评估中,
     评估完成后,再与陆军表针对评估结果进行剩余款项及付款时间的再次商
     谈。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对此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