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04-25
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
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8 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程辉先生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4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无表决权股东除外),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9,221,4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82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574,6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2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0,646,8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89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0,646,81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58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0,646,8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589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
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117,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082%;反对
9,10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91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907%;反对
9,104,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0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薇维、孟祥全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