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巴安水务 股票代码 30026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华根 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办公地址 666 号 传真 021-62564865 电话 021-32020653 电子信箱 ir@safbo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总资产 3,577,595,945.27 3,885,653,900.31 -7.93% 5,235,342,13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7,070,540.08 552,899,540.28 -67.97% 1,780,862,525.42 的净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 263,639,938.73 136,231,604.74 93.52% 429,045,719.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6,141,944.78 -1,303,691,542.22 70.38% -470,248,561.38 的净利润 2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31,421,999.43 -1,257,025,823.41 73.63% -457,404,069.8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964,555.04 110,568,233.77 -90.08% 190,706,413.97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765 -1.9465 70.38% -0.702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765 -1.9465 70.38% -0.7021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5.80% -115.24% 9.44% -23.17% 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9,705,212.81 72,999,834.53 77,637,365.46 63,297,52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3,894,479.79 -72,907,611.01 -38,411,997.09 -220,927,856.8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4,564,840.10 -67,456,221.33 -38,554,184.61 -170,846,753.3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324,319.83 25,563,351.83 -18,632,310.23 -8,290,806.39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25,830 个月末 25,561 0 0 的股东 0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质押 135,861,537.00 张春霖 21.30% 142,674,102.00 然人 冻结 142,674,102.00 山东高 创建设 国有法 投资集 9.91% 66,341,458.00 人 团有限 公司 广东联 境内非 6.79% 45,509,708.00 塑科技 国有法 3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实业有 人 限公司 嘉兴傲 晟股权 境内非 投资合 国有法 4.48% 30,000,000.00 伙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境内自 范静 0.81% 5,404,700.00 然人 境内自 王秋生 0.77% 5,138,025.00 然人 境内自 胡光 0.69% 4,635,360.00 然人 境内自 孙幸康 0.68% 4,550,000.00 然人 北京九 花山烤 境内非 鸭有限 国有法 0.35% 2,346,021.00 责任公 人 司 宁波子 润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墨墨 耕耘锦 绣中 其他 0.28% 1,870,300.00 国子 润灵活 量化对 冲私募 证券投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公司未知持股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 年 01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2022 年 1 月 7 日 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春霖变更为王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中其他工商登记事 项不变。 2.2022 年 01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后台系统查询,获悉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春霖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合计 47,520,067 股。 3.2022 年 01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后台系统查询,获悉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张春霖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质押股数量为 7,520,067 股。 5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22 年 02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后台系统查询,获悉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春霖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合计 40,000,000 股。 5.2022 年 02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通过中登结算公司 系统查询,获悉嘉兴傲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的标的“被执行人张春霖名下证券账户为 01******82 内持有的巴安水务(证券代码:300262)30,000,000 股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上述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 6.2022 年 02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9),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24 号)。 7.2022 年 02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副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及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2006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2007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副董事长张春霖先生立案。 8.2022 年 02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后台系统查询,获悉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张春霖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质押股数量为 50,321,811 股。 9,2022 年 04 月 0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质押协议暨子公司股权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银河资产要求,公司及其投资的合伙企业南昌巴安博宁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南昌巴安”)分别以其持有的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湖环保”)的 29.5%股 权和 70%股权,为上述《债务重组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10.2022 年 05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 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1.2022 年 06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 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张春霖先生所持股份本次被司法再冻结 141,361,537 股股票,轮候冻结 1,312,565 股股票。 12.2022 年 07 月 0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90),全资子公司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德佑”)与上海虹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虹响”)签署的《保证合同》。东营德佑为公司与上海虹响的 1.5 亿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2022 年 09 月 0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4),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巴安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145 号)。 6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4.2022 年 09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107),根据子公司实际融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卡瓦(嘉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嘉兴卡 瓦”)向潍坊国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国迈”)申请的两笔共计 7,3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15.2022 年 11 月 0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5),公司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产”)签订《债务重组合同》。 16.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后台系统查询, 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春霖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合计 5,500,000 股。 17.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 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07 号)、《关于对张春霖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08 号)、《关于对王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09 号)、 《关于对孙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 310 号)。 18.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13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 [2022] 32 号、沪[2022] 33 号、沪[2022] 34 号、沪[2022] 35 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