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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有关议案所述追加确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2、议案所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自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后,杭州中威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已签署《质押合同》的担保责任解除手续正在办理中,对已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的受限状态也因为中威慧云

如期履约偿还了银行借款而解除,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与利息已不存在受限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未因本次质押担保而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上述追加确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刘济林
                                                                                           蒋政村
                                                                                           于永生

                                                                                 2019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