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威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41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中威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69.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735,818.9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8]14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2,854,029.13 元,2018 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 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37,921.67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 162,854,029.13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37,921.67 元。 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9,319,711.49 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威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1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 备 注 余额[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010410120100076147 1,206,994.04 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运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45301040023458 7,014,800.72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19045301040023458-1 40,0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37796200023128497 52,882,067.70 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分行 20000037796200023401043 130,000,000.00 定期户 2 合 计 231,103,862.46 [注]:公司尚未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84,150.97 元划出至自有账 户。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973.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85.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85.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视 频 云 平 否 18,673.58 18,673.58 594.23 594.23 3.18% 2019 年 4 月 30 日 否 台建设项目 2. 视 频 大 数 据智能应用技 否 5,300.00 5,300.00 691.17 691.17 13.04% 2019 年 4 月 30 日 否 术研发项目 3.补充流动资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00%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 38,973.58 38,973.58 16,285.40 16,285.40 小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4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10,429.13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18〕6978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 2018 年度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 35,000.00 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 22,000.00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定期存款 利息金额为 232.9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3,000 万元定期存款尚未到期。 1.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 20000037796200023128497 账户转账 5,000.00 万元至公司 江苏银行平江支行 30010156460000001 账户,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取得编号 00037176、00037177、00037178、 00037179、00037180 号单位定期存单,金额合计 5,00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上述 5,000.00 万元定期存单为质押标的物与江苏银行平江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WYCZY30012018034 等 5 份质押合同,为公司通过签订的 WYJHC220181030045705 等 5 份《江苏银行直销银行稳银计划借款协议》取 得的 4,963.27 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在江苏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解除质押并到期,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000037796200023128497 号账户)收回理财资金 50,225,347.20 元。 2. 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浙商银行杭州运河支行 3310010410120100076147 账户支出 5,000.00 万元转存定期存款,取得存单号为 20088023 的 6 个月定期存单,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以该存单为质押标的物与浙商银行杭州运河支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浙商银权质字(2018)第 00024 号),为公司向浙商银行取得的 3,000.00 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5,000.00 万元定 期存款解除质押并到期。 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视频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研发能力将一步提高,有利于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 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威电子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639 号),发表意见为:中威电子董事 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中威电子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进行质押融资情况,截至目前违规情况已经解除,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措施最 大限度消除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未对公司造成进一步损失。除上述情况外,中 威电子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楼 瑜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