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3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7日
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6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石旭刚
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9 月份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独立
董事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
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鉴于前次已处置的杭州市余杭区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
路 536 号 14 幢的厂房,处置价格为 2100 万元,经管理层的努力,将资产盘活效益最大化,最终处置收益
为 1050 万元,高于预期,该次处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当期损
益产生正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前次房产的处置结果,并同意继续将公司总部大楼以外的杭州西湖区文
三路 259 号 A 幢十九层、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 3301 房、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楼
28 层 3207、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 7 号 1 栋 2 单元 14 层 1404 号、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18 号 15 幢
22409-22410 室等六处闲置房产,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予以公开出售,同时在不低于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的价格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处置房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
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处置闲置房产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开始,在公司 20 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中威大厦)召
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