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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0-100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事 会 全 体成员 保 证 信 息披 露 的 内容真 实 、 准 确、 完 整 ,没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珊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7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公司总股本为 299,141,086 股,下文中关于公司总

股本的计算均为 299,141,086 股。)的 0.326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4,4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17%)。

    2、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7%)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37%)。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何珊珊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何珊珊             董事、副总经理                 977,700                0.3268%

     2              孙琳                董事会秘书                   44,000                 0.0147%

                            合计                                    1,021,700               0.34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何珊珊女士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44,4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17%(若此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

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孙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若此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

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兼副总经理何珊珊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兼副总经理何珊珊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何珊珊女士、孙琳女士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何珊珊女士、孙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

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何珊珊女士及孙琳女士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何珊珊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孙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