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2021-01-30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
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董事何珊珊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了议案的表
决。以 1 票回避、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因此,董事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