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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事 会 全 体成员 保 证 信 息披 露 的 内容真 实 、 准 确、 完 整 ,没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对相应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施行日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

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

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

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

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