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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8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高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高峰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新乡卫河环境治理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新乡保障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新乡太行基础设施建设有

限公司董事长,新乡市卫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乡市铁西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新乡市卫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乡市卫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4月

起任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威电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目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张高峰

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高峰先生从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