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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珊珊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4,425 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7)。

    公司于近日收到何珊珊女士、孙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何珊珊女士和孙琳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期间,何珊珊女士和孙琳女士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法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何珊珊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孙琳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