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01
杭 州 中 威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四 届 董 事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相关 事 项 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先审阅,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新电信息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俞 立
蒋政村
于永生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