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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石旭刚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内的为原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聘任何珊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史故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赵倩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俞 立
                                                                                      蒋政村
                                                                                      于永生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