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8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一策先生、胡明磊先生、陈海军先生、石旭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楚金桥先生、尚贤女士、黄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俞 立
蒋政村
于永生
2022 年 7 月 8 日